一、项目编号:ZJXL—20241202
二、项目名称:玉环市清港清北小学运动场及食堂建设工程—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2-3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波毕架山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布政村
被投诉人1:玉环市清港中心小学
地址:玉环市清港镇下凡村
被投诉人2: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市吾悦广场37幢2210室
相关供应商:浙江节都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椒北大道2329号第5幢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宁波毕架山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对玉环市清港清北小学运动场及食堂建设工程—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重新)项目(编号ZJXL—20241202,以下简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材料经补正后,本机关于2025年2月11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玉环市财政局
2025年03月2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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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 .pdf (6.5 M)